(四)体检 拟聘用对象由县教育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根据《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浙教办师[2010]30号)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自负;体检时间详见永嘉教育网公告栏,不再另行通知。 (五)考察 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入围对象的人事档案、户口所在地或毕业学校公安部门关于近几年违纪违法记录审批表等有关材料必须于2013年8月10日前提交到县教育局政工科,2013年7月31日前不能毕业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永嘉教育网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见习期)为一年,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对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经调查核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提前考试考核聘用规定 (一)对象 1.专业对口且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就读师范类的研究生; 2.省级优秀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符合条件的对象于2013年6月11日带相关材料(见附件5)到永嘉县教育局政工科报名。相关证书未到(未发)的毕业生可先凭毕业学校证明报名,但相关证书必须在2013年8月10日前提供,逾期视为不符合提前考试考核聘用条件。 (三)考试考核聘用办法 1.考试考核时间:2013年6月19日(周三),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以考试考核通知书为准(有关对象于6月18日下午3点前到教育局二楼会议室集中开会并领取考试考核通知书)。 2.考试考核形式:试讲(模拟上课)。 3.考试考核聘用:成绩满分100分,考试考核优秀者(85分及以上)由县教育局发给“双向选择”证明,研究生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全县学校双向选择,本科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沙头及以上学校双向选择,专科学历者根据报考学段学科在沙头及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及幼儿园双向选择,与学校达成就业意见后,6月24日前由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上报县教育局审批,经体检、考察合格并公示后给予聘用。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可参加统一招聘考试。 七、严肃纪律 (一)考生要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弄虚作假,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对已经选择聘用岗位但放弃聘用资格或不按规定时间向聘用单位报到的考生,取消下年度教师招聘报考资格。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教师报名表 永嘉县教育局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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