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县中小学教育,补充中小学缺科教师,解决中小学教师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文件精神和招聘单位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县直中学教师和边远乡镇中心校教师共100名,具体岗位名额如下: 中学教师50名,分别为:语文12名、数学8名、英语7名、政治5名、历史4名、地理2名、物理3名、化学4名、生物3名、体育2名。 职业中学技术教师20名。分别为:音乐1名、美术2名、心理学1名、医学4名、化工1名、工商管理2名、旅游2名、法律1名、播音主持1名、财会2名、机电1名、工民建2名。 乡镇中心校小学教师30名。 根据晋人社厅【2013】26号文件精神,从招聘的100个名额中设“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12个,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具体岗位如下:中学教师岗位语文1个、数学1个、英语1个、政治1个、历史1个、化学1个、生物1个;职业教师技术岗位医学1个、工商管理1个、财会1个;小学教师岗位2个。如这些岗位不达开考比例,按规定核减招聘名额。所核减的名额调剂到相对应的同类型普通岗位,报考人员可随调到同类型普通岗位,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具体岗位公开招聘结束后,由有关部门根据学校缺科和缺编情况结合拟聘对象的实际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愿意在山区任教;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011年以来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小学教师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学和职中教师全日制二本及以上学历。 2、专业要求:基础课教师不受专业限制,职业高中技术教师按所学专业类报名。 3、教师资格证要求:报考小学教师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中学、职业技术教师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但必须在2015年底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4、户籍要求:2013年5月30日前具有五台县现户籍或五台籍生源毕业后暂未迁回户口的。 5、报考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出生)。 6、报名时本人应自愿写出在五台县中小学连续服务十年的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