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招聘程序和办法 按照有关规定,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程序和办法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13年5月 22日到2013年6月10日,在中国教育报、山西日报、山西广播电视台、朔州日报、朔州广播电视台及中北大学网(http://www.nuc.edu.cn)、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网(http://neuc.nuc.edu.cn)、朔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szrsks.cn)、朔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szrsrc.com.cn)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2日到2013年6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发送应聘信息到招聘邮箱进行报名,邮箱地址:neuc@nuc.edu.cn或neuc2013@163.com。 3、报名方法: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发送应聘信息到招聘邮箱(邮件主题为个人姓名+应聘岗位),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证明材料、代表性论文等)、身份证(仅限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等的电子稿。报名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统招计划证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无此要求),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4、报名比例要求: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应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应不低于3:1。对于紧缺专业和特殊岗位,如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达3:1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对于报名人数较多、需求量较大的紧缺专业和特殊岗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增加招聘名额。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根据报名资格要求和岗位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学历、学位证件的审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监察局、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确定专人共同负责,业务资格条件的审查由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有关人员负责。应聘者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个人信息及报考岗位不得更改。应聘者对本人所报岗位的选择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提交的证件及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将立即中止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2、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间在2013年6月12日—13日进行。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地点: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办公室(明学楼C座301)。通过现场确认者6月14日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仅限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同一张纸上;规格为A4纸,下同);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普通高校统招计划证明); 各类获奖证书、发表文章、科研成果及其它能反映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具有高校教学经历或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相关证明以及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网站下载填写的《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教师应聘报名表》及《承诺书》。 本人近期同底1寸蓝底免冠照片4张。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包括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基础知识含英语、计算机两部分内容。 (2)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上午,笔试地点在学院笃学楼。如有变动将提前通知。 (3)笔试实行百分制,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为两份试卷,每份试卷100分,考试时间各90分钟。其中基础知识测试得分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测试得分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统一命题,统一闭卷考试,统一组织阅卷。笔试合格最低控制线为60分。 (4)面试入围:根据报名者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并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对于不达1:3比例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 (5)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确定后,通过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网、朔州人事考试网、朔州人事人才网公布。 2、面试 (1)按照应聘岗位区分,面试采取试讲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打分,面试合格最低控制线为60分。 (2)教师岗位面试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对课堂的掌控力、应变能力以及授课的相关技能,试讲时间为20分钟。应聘者应提前准备报考专业的某门课程内容(由应聘者自选)。 (3)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应聘岗位的认识、外语交流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思维表达能力等。 3、总成绩 本次公开招聘以量化打分的形式进行,实行百分制,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两部分构成: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对于紧缺专业和特殊岗位,若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达3:1的,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进入笔试、面试者,总成绩最低控制线为75分,否则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划定拟聘用对象,并组织对其进行体检和考核,体检按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标准执行。对于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者,不予聘用。 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相应岗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及有关政策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网、朔州人事考试网、朔州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后,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享受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待遇。 2、被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学院筹备期间,被聘用人员档案由朔州市人社局代管。 3.招聘期间,有关信息均通过中北大学朔州电力学院网、朔州人事考试网、朔州人事人才网发布,招聘部门不再另行通知,应聘者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应聘者个人原因影响招聘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