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厦门外国语学校赴高等院校招聘西班牙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
三、报名 (一)时间、地点 北京外国语大学东院红楼一楼, 2013年6月11日 ---2013年6月17日。 (二)报名材料 考生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并将复印件依序装订成册: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2013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3.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 4.2013届毕业生提供在校成绩证明。 (三)资格审核 由市教育局组织厦门外国语学校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聘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市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市公务员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专家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 2.加分规定 (1)从我市应征入伍的普教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服满现役退伍后3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2)服务基层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 (3)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二)专家面试 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2.面试考核采用编写教案、片断教学(课堂考评)等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三)综合总分计算 笔试、专家面试成绩分别乘以40%、60%后相加折算成综合总分。 折算过程的中间数据、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数点后2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