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同意,2013年我县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和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聘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筠 成 员:黄夏晓 成 松 黄 星 黄 啸 陈世忠 邱赣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夏晓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世忠、邱赣生同志兼任。具体招聘工作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县监察局负责监督。 三、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崇义县201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2、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曾经被开除公职人员; (5)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岗位条件 1、崇义中学教师 (1)全日制师范类院校的2012届、2013届硕士研究生; (2)专业对口; (3)具有高中及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或2013年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2、职业中专教师 (1)全日制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 (2)专业对口。 3、乡镇中小学教师 (1)全日制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 (2)具有小学及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或2013年已通过相应教师资格审查、符合认定条件人员。 五、报名 1、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一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电话、信函及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6月14日 3、报名地点:崇义县教育局人秘股 4、报名材料: (1)身份证、报考条件中规定的学历、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材料)、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 (2)2013年应届大学生提供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就业推荐表; (3)《崇义县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5、考试考务费120元。 六、资格审查 1、县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2、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各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职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初中物理、化学、历史教师和崇义中学教师岗位不受比例限制),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允许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改报其他岗位(应符合改报岗位的资格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