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基本原理、教材教法、班级管理、语文基础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及时事政治、省情、市情等。 3、笔试总成绩为100分。 (四)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5(出现小数的均进为整数)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①试讲(试讲占面试成绩的60%);②答辩(答辩占面试成绩的40%)。 4、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工作由市人社局、市纪委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考察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政策执行。 (八)公示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荥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荥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办理就业报到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由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教体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办理入编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宜 1、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立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参加招聘,在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畅通,若因招聘工作需要与本人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弃权。 5、市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教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本方案由荥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