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选调中小学在编教师共10名。现就有关招聘教师问题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本县范围内符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 。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素质好、热爱教师职业、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品行。 3、在我县公办中小学任教、教龄满5年具有教师资格的正式在编教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此次选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三、选调岗位 选调岗位及岗位条件见《南昌县面向全县选调在编中小学教师职位表》 四、选调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准考证领取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6月 3日—6月9日(上班时间) 2、地点: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 3、报名要求: (1)报名前填写《南昌县教育系统选调教师报名表》一份。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审查,同时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 (3)准备近期照片2张(一张贴于报名表贴照片处,一张粘于报名表右上角); (4)缴纳考试费100元。 4、考生请于6月17日—6月21日(上班时间)前往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干部科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采取笔试的方式(不面试),开考比例1:3(如需调整另行公告)。笔试内容为两科,时间为6月22日(上午9:00-11:00教育综合知识,下午14:00-16:0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依据《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大纲(2013修订版)》,由江西高校出版社出版(共3本,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层次,出版信息详见该社网站:www.juacp.com)。 (三)资格复审,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按拟调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照专业成绩、学历高低、教龄长短确定),未通过复审的缺额依次递补。 (四)公示: 通过资格复审的拟选调人选,进行不低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未通过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五)办理调动: 公示结束后,用人单位凭政府抄告单为入选人员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五、其他 1、选调工作各阶段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事项均在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cx.gov.cn/)公告,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公告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2、选调工作接受县纪委第三纪工委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为:0791-85731370(第三纪工委)、0791-85712813(人社局)。 3、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选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4、本方案由南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1—85712813)。未尽事宜由南昌县人社局决定并另行公告。 附件: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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