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新苑幼儿园2013年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职数 具体招聘职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资格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各岗位的年龄、专业等要求见职位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按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予以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告 在大江晚报上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芜湖人才网(http://www.whrs.gov.cn/)、维达人才网(http://www.wedarc.gov.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http://www.weda.gov.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http://www.shsyj.cn/)、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wedahrss.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从5月21日起至6月4日止,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报名地点设在芜湖市万春新苑幼儿园(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街道万春新苑一期小区内),可乘坐49路,202路公交车到达。联系电话:0553-8217566。 2.资格审查 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应届和历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本人身份证以及相关职位所需条件的专业资格、等级证书等原件、复印件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填写《经开区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确认截止后,同一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减少招聘职位数量;紧缺特殊专业职位,经招聘工作领导组批准,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对于取消招考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报考的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经开区社会事业局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银湖北路39号,可乘坐23路、47路、30路公交车到达)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考生须知”的要求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三)考试 教师、会计、医务人员、卫生保健员职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副园长、保育员、主厨、后勤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组织实施。 1.笔试 符合报考幼儿园教师、会计、卫生保健员、医务人员职位条件的报名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教师职位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教学设计和命题绘画。会计、卫生保健员、医务人员职位笔试内容主要以相关专业知识为主。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6月8日上午9:00至11:00。笔试卷面分数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成绩将在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按3:1的比例,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2.面试 (1)面试内容:报考教师职位的主要测试本职位应有的专业技能,报考主厨和后勤职位的人员主要测试实践操作技能,报考其他职位的主要测试对本职位知识的掌握、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报考教师、会计、卫生保健员、医务人员职位的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5:5的比例合成。副园长、保育员、主厨、后勤职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录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核程序。 (3)面试时间另定。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与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核人员。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考核 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考核。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一律取消其拟聘资格。 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核。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选,公示7天,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 (七)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组成,按有关规定办理五险(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一金。 五、监督检查 招聘全程接受区监察部门监督。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网站(http://www.shsyj.cn/)上公布。 咨询电话:0553-8217566,0553-5849271 附件: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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