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调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统一根据考调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 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2013年6月14日下午上班时间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逾期作自动放弃面试处理。面试考生按所抽试教时间提前1小时到面试地点抽签确定试教内容。 面试地点: 初中:黔西四中; 小学:黔西一小。 面试需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㈡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方法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总成绩末尾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核政审 考察政审工作由县考调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考调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考调建议意见。 根据职位考调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由考调单位报经县考调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调配 ㈠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考调人员,由考调办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考调的,取消考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考调,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考调。 ㈡调配 考调教师到考调学校试用一学期后,由考调学校提供工作鉴定和使用意见,经县教育局审核后由县人社局正式行文调配,考调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考调人员的岗位拟聘到调入学校重新参加竞聘上岗,其工资待遇按照新聘任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九、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㈠纪律监督 考调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4241930(黔西县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857-4235090(黔西县监察局) 0857-4245211(人社局纪检组) 0857-4243274(教育局纪检组) ㈡在考调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㈢本《简章》解释权属黔西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考调过程中,由考调办发布的各项考调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均在黔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gzqxrlj.gov.cn)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考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㈣本次考调工作未尽事宜,由考调办另行通知。 附件: 2.报名表 黔西县考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