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教育系统新生力量,经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区外引进一批教师和住校校医。现将有关招聘教师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教师及校医的名额 江北区教委下属各中小学校从区外引进教师17名、住校校医1名。具体引进学校和学科附后。 二、引进原则 严格审查、规范程序,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教师和校医的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教师的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引进教师的对象: 1. 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 2. 近五年内获得省级赛课二等奖或获得区(县)赛课一等奖及以上; 3. 指导学生获得国家教育部或中央教科所颁发的国家级奖项; 4. 担任班主任5年及以上并在近五年内荣获区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的优秀教师; 5. 特殊需求的非教育系统的音、体、美、计算机、英语、职教等、适应教学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并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技能奖励的优秀人才; (二)引进教师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引进教师的对象”条件第1、2条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称:中学教师应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来获得省级赛课一等奖的中学教师,职称可放宽到中学二级; (4)教师资格证:具有所报考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职业技能:普通话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计算机达初级以上; (6)个人身份:应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身份。 (三)引进住校校医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务工作,热爱学生;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区(县)级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医生,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有处方权及临床诊断经历; (4)个人身份:应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身份。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6日—5月27日(报名时间为: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教委(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4楼东厅会议室(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