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管理与待遇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聘用单位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教师,在首次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周年(3年内不得流动或调动)。 所聘人员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档案交安岳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人事代理。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聘工作,将由安岳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要坚持条件,秉公办事,公正公开,阳光操作,对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二、相关提示 本次考试安岳县人社局和安岳县教育局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如有任何机构和个人以安岳县人社局和安岳县教育局的名义开展培训宣传,安岳县人社局和安岳县教育局保留依法维权的权利。 招考过程中有关岗位调整、公告补充、成绩公布、资格复审、体检等事项,由资阳人事考试网(http://www.zypta.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密切关注。 请考生在考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安岳县人社局(电话:24525568、24536252),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十三、本公告由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安岳县纪委(监察局)监督电话:24522326;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24536251;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24525568、24536252。 安岳县教育局咨询电话:24524655、24533602 附件1:安岳县公开考试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安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岳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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