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各位考生于 2013年7月3日至5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不再电话通知。 4、考试 (1)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统一组织的招聘笔试。 笔试时间: 2013年 7月6日 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二)》 10:00-12:00 《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笔试成绩,允许考生查分,查分时间见公告。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分数高的优先),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网站上通知。 5、考察、体检、资格复审 由县统一组织,按笔试、面试权重比例折合后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被考察、体检人员在限期内提交个人原始密封档案,查验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准考证、身份证(均为原件并交复印件)和“考察表”(网上下载),到指定地点统一进行考察、体检,逾期作弃权处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计划生育等情况;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及弃权等情况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一次。 6、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由县人社、教育、纪检监察等部门组织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空出的岗位不再递补。 按综合成绩名序及公布的岗位顺序确定聘用岗位。 7、岗前培训 拟聘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缺席培训者视为自动弃权。岗前培训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六、聘用和待遇。 1、培训合格者,用人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聘合同期限为3年),执行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2、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经教育部门审核,人社部门认定,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5、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不少于3年,在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七、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领导下,由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人社局组织实施,教育局配合,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对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环节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凡弄虚作假、替考及其他违纪者,经查属实,取消当年招聘资格,3年内不准报考我县事业单位。 咨询电话:6522706 6532701 6402178 监督电话:6512247 附件: 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