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均衡,区委、区管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为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依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1.高中教师5人。其中政治2人,物理1人,化学1人,生物1人。 2.小学教师8人。其中综合学科(语、数)4人,英语1人、音乐1人、体育1人、美术1人。 3.幼儿园教师4人。 二、报名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后出生)。 3.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服从工作分配。 5.学历及资质要求: ⑴高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⑵小学教师须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并与所报岗位专业对口(综合学科专业不限),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⑶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全日制中师及以上学历,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具有教师或幼师资格证书和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6.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考核时须提供毕业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三、招聘程序 教师(幼师)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综合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益阳市大通湖区门户网站、大通湖区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6月10日-6月14日(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大通湖区社会发展局五楼中号会议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持《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3张彩色免冠照片到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填写《大通湖区公开招聘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交纳考务费100元。 4.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实行全程资格审查。报考者与招聘所需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于2013年6月17日至18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交费收据,到社会发展局五楼中号会议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愿放弃。 招聘计划与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必须满足1:3的比例方可开考。否则,相应调减招聘计划,考生可在自愿的前提下转入其他岗位参考。 考生须持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参加综合考试及体检。 (三)综合考试 综合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所需学科专业知识为主(70%),兼顾岗位所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和政策法规(30%)。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量120分钟,卷面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6月19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大通湖区一中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类别的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有自愿放弃者,则依次递补,以达到规定比例。 ⑴小学教师面试主要考察个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采取现场抽题说课与专家提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量15分钟,其中说课10分钟,提问5分钟。说课准备时间30分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