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分照顾政策。本次招聘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中加3分,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具体条件如下: 1、革命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子女或见义勇为死亡受县级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见义勇为受县级以上表彰者。 2、至2013年6月3日由省级统一选派到我市县及县以下单位服务满一年以上、服务期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的“大学生自愿服务西部计划”考生。 3、至2013年6月3日,在铜仁市乡镇、村(社区)连续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和“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考生。 以上人员可填写《铜仁市直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新增人员加分申请表》,经审查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 七、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教师(教辅)职位:笔试科目为《教师职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 医务人员职位:《医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 其他人员职位: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 笔试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具体时间安排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将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铜仁教育网》进行公布。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专业测试) 面试(专业测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专业测试)人员原则上按各招聘职位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专业测试)。 招聘职位为医务人员和职位所需专业为计算机及相关专业的,因已进行了相关职位专业知识笔试,不再进行面试(专业测试)。 (三)考试成绩的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考生的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生的综合成绩将在网上进行公布(网址同上)。 八、体检 体检人员按各招聘职位参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依照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同一职位合格考生综合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另作加试,以加试考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九、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核对象。由各学校具体负责本校的考核工作,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统一报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办公室。 在职考生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应往届毕业未就业的考生主要侧重于在校表现和现实表现的考核。考核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有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3.没有考核依据(如个人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 4.发现有其他较严重疾病。 5.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 6.面向未就业毕业生招聘的职位在考核中发现考生在报考前已被其他单位正式录、聘用。 7.不符合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8.考核时,未能交验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校出具的已毕业的有效证据。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11.其它经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 十、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 (二)公示结束无影响其聘用问题者,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聘用单位填报《聘用审批表》(一式三份)、并附相关材料、《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一式四份)等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和人事代理等手续,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鉴证后生效。 (三)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