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 按拟聘用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成绩并列,以学历高者优先;如学历仍相同,以有音乐、美术或体育特长者优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遇有体检不合格时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岗前培训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区人事局负责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聘用 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区编办、区人事局办理编制、合同鉴证、人事代理及工资等相关手续。逾期七个工作日仍未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十一、工资待遇 根据教育局确定的偏远山区教学点、初小岗位类别实行年薪制,一类岗位年薪3.5万元;二类岗位年薪3.2万元;三类岗位年薪3万元,同时随教师增资同等增加待遇。 十二、有关要求 1、招聘工作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督。 2、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4、招聘公告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和咸安政务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名单及成绩,考核、体检、调剂和录取等通知在咸安教育信息网和咸安政务网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方案由区人事局、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区人事局:0715-8328247,8322025 区教育局:0715-8327393,8326688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附件:《应聘人员登记表》 咸宁市咸安区人事局 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 201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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