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是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本科师范院校。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长沙,有“千年学府、百年师范”的美誉,学校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为中国人民的教育事业和解放事业以及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学校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国家级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基地、国家级教育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湖南省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和教研教改基地、湖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文件精神及我校事业发展规划,我校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校人事处,由校人事处会同各部门、各附属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年龄和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第一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专任教师岗位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31日17时止;其他岗位2013年5月24日至2013年5月28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二份),同时请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填好的详细个人简历及《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相关证书和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核查)以邮件附件形式在该岗位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递到招聘邮箱dysfrsc@vip.126.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部门及岗位。如:北京大学+计算数学+张三+数学系专任教师。每个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以在我校网站公示。考试分批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参加考试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供核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数不低于3:1的比例,低于3:1的比例取消该岗位计划。应聘岗位要求为副教授及以上或博士的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和试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教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 试教: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技能水平以及对学科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应聘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50%,需加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占综合成绩的30%、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材料分析和写作。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等。 应聘实验技术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采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专业技能测试占综合成绩的70%)。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行为举止及与岗位的匹配性等。 专业技能测试:参加面试人员全部参加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操作技能水平以及对应聘岗位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本科及硕士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博士毕业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并办理入编手续,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 邮 编:410205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0731)88228227 招聘邮箱:dysfrsc@vip.126.com 学院网址:http://www.hnfnu.edu.cn 学院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三路1015号湖南第一师范学院人事处 邮 编:410205 附件:1.湖南第一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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