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隐瞒病史、作弊及请他人顶替、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参加本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的处理。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同时按照招考简章的要求,对进入范围人员的学历、学位、就业报到证、学生档案、身份证、户口本、单位介绍信等档案材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查认定。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资证材料原件,其中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及就业报到证并按要求提交审核,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考察政审资格或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的,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张榜公示,公示期7天。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考生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用人单位要将该考生有关情况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计入考录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聘用单位。合并岗位的按照高分先选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由聘用人员依次公开选择该岗位的具体招聘单位。 八、聘用后待遇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补充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新招聘的义务教育阶段和幼儿园教师列为后备教师,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后备期为12个月,后备期间待遇按本地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后备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后即为正式教师,后备教师的后备期计算为工龄和教龄;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后备教师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高中学段教师,确定单位后办理聘用手续,列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 教师招聘工作事关全县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政策条件,严格招考程序,严肃组织纪律。为保证招考工作的公正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凡在招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律按照临人发[2007]30号文件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534-8106117(县人社局录用流动科),0534-2143002(教育局政工科)。 中共临邑县委组织部 临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临邑县教育局 201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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