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大学成立于1984年。系国家教育部备案,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太原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校新校区位于太原教育园区中心地带,是太原市与晋中市“同城化”建设的交汇点和衔接带,区位优势突出。学校规划用地2800亩,一期工程占地面积1378.8亩,于2011年投入使用。学校现有2个学院、10 个教学系和 4 个教学部,53个专业,涵盖13个行业门类,面向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2012年,学校顺利通过了国家教育部本科院校设置考察、评议,并成功升本。目前,学校上下正以举办本科教育为契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内涵建设,对标一流,努力拼搏,为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具有综合性应用型本科院校而努力奋斗。 2013年,共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68名。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与学校发展目标和学科建设规划相一致的原则; (二)坚持有利于促进学校学科建设与发展,有利于科研水平提高,有利于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改善和师资队伍结构优化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引进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引进范围 1.学科建设急需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层次人才(指省级重点学科带头人和省级专家,教授、副教授等); 2.博士研究生或“985”、“211”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引进人员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本专业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正常履行本专业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引进的教授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副教授应在45周岁以下(196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78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应聘者可到太原大学现场报名,也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将简历发送到太原大学,邮件主题应标明姓名、专业、学历等。 报名时间:2013年5月15日-6月14日。 (二)综合考核 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采取综合考核的方式进行,包括试讲和答辩两个环节。 试讲:试讲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师基本素质、专业能力、课堂组织等能力。评委组由太原大学聘请校内外专家、教授和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组成。试讲时间为20分钟左右。 答辩:答辩内容为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两方面问题,主要考核应聘者对教学工作及应聘岗位的态度和能力。答辩时间为5分。 (三)体检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按照1:1的比例组织体检,体检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录用。 (四)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太原大学网站公示一周。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由太原大学与录用人员签订相关协议,人社局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四、待遇 引进人才享受全额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待遇,其他待遇具体面谈。 五、联系方式 地址: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园区太原大学 邮编:030032 电话:0351-8378098(冯老师) 0351-8378096(刘老师) 邮箱:liujintao149101@163.com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