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届时通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六、体检与考核 体检和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应届毕业生未能在201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报考教师岗位的2013届普通高校师范类本专科毕业生未能在报到之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或被证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被聘用后两年内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其他说明 专业是否相符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见杭州教育城域网)。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0571)87063751。 杭州市教育局 2013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