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关于考试 报名应聘人员须参加我县统一组织的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依据笔试成绩,按公布的学科岗位数1:2的比例切线(尾数同分同进),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学科专业知识100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50分(教育学心理学专业、职教类只考学科专业知识150分)。 2.考试时间:2013年5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上的规定为准。 3.报名参加笔试的毕业生,请于2013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到建湖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领取准考证。路途不便者可以凭报名者本人身份证请人代领。 4.领取准考证的毕业生请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二)面试 1.面试形式:素质能力测试、上微型课(上课时间:15分钟;教材统一提供)。面试满分100分。报考羽毛球教练员岗位的,另测试羽毛球教练的专项技能(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报名参加考试者可于2013年5月底——6月初登录建湖教育网,查阅本人考试成绩和入围人员名单。 六、录用办法及程序 1.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方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6+面试成绩×0.4。羽毛球教练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6+羽毛球教练专项技能测试成绩×0.4),按学科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也相同,则一并入围)。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2.毕业生选岗。体检合格的毕业生,根据所具备的教师资格情况,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先高中教育后义务教育的顺序要求选择就业岗位。不按规定要求选岗的,只能安排到农村学校就业。 3.录用时,应届毕业生须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教专业录用人员聘用后两年内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两年后解除聘用关系,下同)原件及复印件和报到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往届毕业生须带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由县监察局、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教育局对其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予以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顺延递补。 4.报名应聘的博士毕业生(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可由各有关学校直接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和思想政治表现考查,合格者即可签定协议书,报县教育局、县编办备案。 5.所有新录用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由录用单位进行教育教学业务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七、时间安排 4月下旬公布招录工作方案。 5月1日---13日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 5月14日-- 15日县纪委、人社局、编办、教育局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联合审查。 5月中旬--6月上旬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参加由教育局、人社局统一组织的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笔试和面试。 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体检。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规定要求选岗。 6月中下旬进行录用资格审查、公示录用结果、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报县编办备案。 八、组织领导 为保证新教师招录工作积极稳妥地进行,决定成立由分管县长和政府办、监察局、县编办、人社局、教育局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方案的审定、过程的统筹,结果报请县编委会确认。 具体工作由县教育局、人社局组织实施。整个招录过程,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86210301(县纪委执法室) 86233249(教育局监察室) 咨 询 电话:86211505(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 86220569(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86232117(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0515—80695313 13921853096 建湖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