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升我市环境监测队伍科学技术水平,临汾市环保局下属单位临汾市环境监测站,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监测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环保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3、学历及专业要求:第一学历大学本科(二本)以上,环境监测及分析化学等相近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优先; 4、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5、同等条件下,有专业实际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招聘岗位 1、环境监测及分析化学等相近专业人员11名,其中现场野外采样4名(男性)、环境空气及水质自动监测2名(男性)、实验室分析4名、监测业务报告编制1名; 2、各岗位由单位招聘后统一安排。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5日至2013年5月10日止。 (2)报名地点:临汾市环保局人劳科301室(临汾开发区河汾一路中段,开发区管委会西侧)。 (3)携带资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有关证件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个人工作简历(从业证明)及基本资料,二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表。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等候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 (5)对未录取人员的资料一概不予退还,留为存档、备查、备录。 2、考试 (1)笔试 ①命题和阅卷:由市环保局和市监测站联合组织实施。 ②笔试方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③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第一部分:环境保护基本知识及法律法规。第二部分:专业技术知识。 (2)面试 ①面试对象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阶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②面试内容:考评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 ③面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面试实行现场亮分,面试分数采用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算术平均法进行分数统计和确定。 (3)考试成绩统计 以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入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聘人员。 3、体检 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则根据本职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四、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聘期三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所聘人员工资待遇,试用期本科生1000元/月,研究生1200元/月;正式聘用后,本科生为1200元/月,研究生为1500元/月;单位负责交纳两险一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 4、所聘人员在人才市场实行人事托管。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1、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应聘报名表,凡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人事考试的有关程序予以处理。 2、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和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回避。 3、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和纪律,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和社会监督。 联系人: 冯崇文2223225(办公)13467188136 郭廷江2258622(办公)188357861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