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本次招聘考核工作包括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两个环节。 1.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和操作水平。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内容一般为招聘专业相关课程的讲授和专业设备和软件的操作等。试讲与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 60分为合格。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结束后,根据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按照学院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确定按如下方式: 总成绩=试讲(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二)考试考核安排 1.所有考试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人事处会同招聘部门商定,以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2.考试之前,应聘人员须提供资格审查所列材料原件,由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考生的考试考核成绩一般在考试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学校主页上公布,同时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程序人员。 四、 体检考察及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考生的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对其进行心理健康测评。 因体检或心理测评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递补人员。 (二)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三)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864017 联系人:黄老师、孙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中共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审计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025-85864012 联系人:丁老师 七、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信箱:syzpjb@jshrss.gov.cn, 举报电话、传真:025-83314795。 附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