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试 公开招聘考试分笔试和试讲(技能操作)两部分。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安排为2013年4月21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具体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试讲(技能操作)人员。如有放弃试讲(技能操作)资格的,按进入试讲(技能操作)范围实有人数进行试讲(技能操作),不实行递补。 (二)试讲(技能操作) 报考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专业的考生进行试讲,报考计算机网络专业的考生进行技能操作,每人时间20分钟。时间初定于2013年4月27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务费每人70元。 试讲(技能操作)结束后,按笔试、试讲(技能操作)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试讲(技能操作)、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同一个岗位出现应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专业知识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体检考察和聘用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进行,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因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造成的空缺,按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市委党校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由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538-8225012)。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泰安市委党校 2013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