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试、考核、体检、公示 1、考试方式为知识能力测试和专业技能面试。均以科进行,实行百分制,测试内容以知识能力为主,面试内容以专业技能为主,由评委当场亮分、记录,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方式为讲课,虚拟课堂。考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2、按照晋政办发[2010]102号文件精神,上述院校中朔城区生源的应届免费师范毕业生,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直接安排任教。 3、整个考试过程严格按照山西省《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全面实行公开招聘的通知》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组织进行。 4、测试面试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涉考人员实行全封闭管理。 5、应届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业水平考核工作通过院校进行,往届生通过原实习机构进行。 6、拟试用人员体检在区级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师范类院校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7、在招聘工作中,及时将资格审查情况、考试成绩、考核结果、体检结果及聘用人员名单在朔城区政府网、朔城区教育网及朔城区教育局公示栏公示或公告。 六、确定试用、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按测试面试总成绩以科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名次,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具有教师资格证者优先。与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组织到朔城区一中实习。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事业编制。 七、工资及其它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条件的,每人享受一套保障性住房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