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全部结束后,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成绩,分岗位按拟聘用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工作方案另行制定。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按《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审核与聘用审批 对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公示机关会同有关单位认真核实处理。 公示结束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逐人填写《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连同拟聘用人员考察报告、学籍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 新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和人事代理(聘用期限一般为五年)。用人单位要及时为新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聘用期内不得提出离开工作岗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试用期间和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在聘用期限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本方案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 系 人:刘松山 联系电话:13598933808 新蔡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