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核按照《考核细则》(附件2)在各招聘单位进行,各招聘单位考核的具体时间及内容将在长沙教育信息网、长沙人才网公布。 六、成绩合成 笔试和考核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为考生的综合成绩,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考核前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下均简称“合格分数线”)并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和长沙人才网公布。 七、体检 1、体检人选在达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依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者自愿放弃的,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替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考察 1、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2、当出现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弃权、或考察出现不合格者,导致 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可在达合格分数线以上者中按综合成绩 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考核成绩高低确定),经体 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市教育局对考察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拟录取聘用人员,拟录取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下达录取批复。录取聘用人员名单在长沙教育信息网和长沙人才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拟录取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4、未能按时办理档案转入者视为自行放弃。 十、空缺岗位补充录用 招聘岗位因考核后无人入围体检、或入围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相应资格等情况出现空缺岗位且无递补对象时,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交《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申请》,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发布《关于部分空缺岗位补充录用的公告》实施空缺岗位补充录用工作,补充录用的对象为考核后综合成绩达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补充录用工作按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和确定拟录取人员等程序实施。补充录用工作仅限一次。 十一、注意事项 :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其在职的父母或配偶所在工作单位的岗位。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研究生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3、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和2013年毕业的免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 招聘范围。 4、报考人员应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报考材料并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十二、联系办法 咨询电话: 0731-84899738(长沙市教育局人事处) 0731--84899741 84899753(长沙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1-82939498 (长沙人才市场) 监督电话: 0731—84899742 (长沙市教育局纪委) 0731-84907996 84907997(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相关网站: 长沙教育信息网(www.csedu.gov.cn) 长沙人才网(www.cshr.com.cn) 考德上公培网(www.kds100.com) 长沙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www.csbys.cn) 附: 3、《2013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长沙市教育局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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