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确定拟聘人员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考试、考核结果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八)体检 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九)公示 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和工作区域内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学历学位、专业、拟聘岗位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时间:5月下旬至6月上旬。 五、聘用办法 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双方认为合适需要续聘的)则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未达到要求的不再聘用。聘用后的管理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71-3891522 联系邮箱: gxsy3891522@163.com。 学院主页:http://www.gxsy.org/ 地 址:广西南宁市新村大道6号广西社会主义学院人事处 邮 编:530007 联 系 人:吴 强、陈宝莹 附件: 广西社会主义学院 2013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