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核方法 1、考核方法为试讲,试讲内容为本专业所学内容。 2、按试讲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 3、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或可查看本院“人才招聘”网相关通知) 五、体检 1、根据试讲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由招聘单位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备案手续,新聘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的,则办理正式聘用(调入)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如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则不予聘用。 七、待遇 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学院的津贴福利等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