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浔区学前教育工作需要,2013年决定公开招聘公办编制幼儿教师30名,其中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4名,面向社会人员26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南浔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湖州市市区生源(指考入大学之前的户籍所在地在南浔区、吴兴区范围内)的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或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考试类别)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南浔区户籍(是指具有南浔区常住户口,以2013年3月2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①已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已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考试类别);②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且现在南浔区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不在编教师(以2013年3月5日前上报区教育局保教人员名册为准,下同)。 二、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具备从事幼儿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有志于南浔区幼儿教育事业。 2.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现在南浔区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不在编教师,每满1年则年龄可放宽1周岁,最高可放宽到40周岁(1973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教龄满20年或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68年3月28日以后出生)。教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28日。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00。如有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前来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南浔区人力资源市场(南浔镇适园路758号)。 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①本人身份证、生源地证明(户口簿或公安部门证明);②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③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毕业学校出具的师范类证明;⑤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需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幼儿园考试类别);⑥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⑦已签约的须提供签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其他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与复印件(1份):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②毕业证书;③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④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⑤相应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⑥教龄证明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所在单位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镇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或开发区政治处初审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3)。 报名者如实填写并上交《南浔区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可从网上自行下载。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4名计划作为一个职位来计算。 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张,交纳考务费40元。 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完成后,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数需达到1:3开考,不满相应比例的,不予开考或相应减少该职位的招聘数。招聘职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已报考人员可另选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详见南浔教育信息网。 (三)笔试 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5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南浔实验小学(南浔镇适园路219号)。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后,根据各招聘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对象(其中,招考计划4名及以上职位的,按1:2确定)。 (四)面试 面试形式:备课、上微型课。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备课、上微型课分别占20%、8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时间、地点在南浔教育信息网上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若总成绩并列,依次按照笔试、微型课、备课成绩确定,下同)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于网上公布。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进入考核程序。考核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拟聘用对象。 (八)应届生公开选择岗位 面向应届毕业生的职位,通过公开的形式,拟聘用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挑选岗位。拟聘用对象自愿放弃或未按规定挑选岗位(视作自动放弃)的,可以递补,每个职位限递补一次;如递补人员放弃,不再递补。公开选岗完成后,若有自动放弃的,不再递补。递补对象的体检、考察、公示等按规定执行。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选择完成后,须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九)聘用 拟录用人员根据区教育局通知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报到时,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报到证。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消聘用资格。 已就业人员,由本人负责妥善处理与原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四、招聘咨询 1.信息查询:考生可登陆南浔教育信息网(http://www.zjnxedu.cn)和南浔人力资源网(http://www.nxrz.com)查询。 2.电话咨询: 南浔区教育局0572-3023575(周一至周五) 2013年3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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