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含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笔试》×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5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含专业技能测试)×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满分各为100分。笔试地点在雅安市雨城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育公共基础笔试》笔试的范围详见《四川省公开招聘教师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市人社局已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开发布),参考资料为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的参考资料为成都时代出版社出版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需要购买参考资料的考生,可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四川人事考试测评基地或自行通过互联网购买。 2.笔试时间。2013年4月27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成绩于2013年5月17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布,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于2013年5月20日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3年5月23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二)笔试加分。 1.加分对象: (1)四川省“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 (2)四川省“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3)成都市“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志愿者; (4)四川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 (5)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 (6)退役大学生士兵。 2.加分条件: (1)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特岗教师”计划的志愿者,截止报名时,服务期满且经县级组织、人社等项目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2)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调整“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聘期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办发电〔2009〕25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截止报名时,任职期满(含签3年满2年)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县(区)和乡镇事业单位的,每工作满1年,在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经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为优秀的另加3分(获奖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9分。报考市属事业单位的,按上述规定加分,加分合计最高不超过6分。 (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截止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在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知识笔试按比例折合后、与面试成绩折合前的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被部队团级(含)以上机关评为优秀士兵或荣立三等功奖励的,另加2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项目可累积计算,但最高不超过6分。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人员,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本通知的加分政策。 以上三项加分项目不累加,符合两个及以上加分规定的,按最高加分规定加分。 凡享受加分政策,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志愿者,参加本次招聘考试不再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4月30日前(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雅安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雅安市大众路19号)办理加分手续。 加分对象中第(1)—(5)类人员,提供的加分材料包括:1.服务地所在县(区)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限证明;2.身份证;3.协议书或服务证;4.年度考核登记表;5.县区以上组织人社部门评优表彰的证书或文件;6.考生信息表、准考证。加分对象中第(6)类人员,提供的加分材料包括:1.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2.专科及以上毕业证;3.《优秀士兵证》和有关奖励证书(证章);4.身份证;5.考生信息表、准考证。 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核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2013年5月6日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其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及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由负责资格复审的单位确定并通知到每位考生,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原则上在2013年6月20日前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