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最迟5月21日 面试时间:5月27日-28日 根据《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公告》和补充录用工作进度安排,即将开展补充录用资格审查。现就湘西考区补充录用资格审查有关要求及后续工作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补充录用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审查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高层次人才公务员职位由州委组织部人才办具体实施;州直单位职位由各州直招录单位具体实施;州法院系统职位由州中级人民法院具体实施;州检察系统职位由州人民检察院具体实施;县市党政群机关职位,由各县市委组织部联合县市招录机关具体实施。 (二)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各招录机关或县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安排为准。资格审查最迟在5月21日(星期日)18时结束。具体安排见附件2。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 (二)报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本人基层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材料。 (三)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需由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受委托人员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二)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形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须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将于5月23日发布,明确面试有关安排,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时间为5月27日至5月28日,地点在长沙。 (二)面试结束公布综合成绩后,随即组织开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 附件1.湘西州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和笔试成绩 附件2.湘西州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单位资格审查联系表
湘西州公务员局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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