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审查:5月16日-20日 体能测试:最迟5月20日 面试时间:5月27日-28日 根据《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公告》规定和补充录用工作进度安排。现就补充录用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有关要求及后续工作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对象 资格审查对象,按照补充录用职位计划1∶2的比例,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总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80分,且必须参加所报考职位全部笔试科目考试。 体能测评对象为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审查合格对象。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查时间为5月16日至5月20日,具体以市直招录机关或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的安排为准,资格审查地点为各招录单位(具体地址、联系方式见附件2)。 体能测评具体时间、体能测评地点和要求详见招录机关体能测评书面通知单。如受天气变化等因素影响改期,由招录机关电话通知,请报考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由招录机关负责。资格审查替补与体能测评替补最迟在5月21日(星期日)18时结束。 三、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湖南省公务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娄底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情况表》。 2.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亲自参加资格审查。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4.体能测评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审查、体能测评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职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能测评阶段的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递补不再发布公告,由招录机关直接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需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六、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 资格审查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为5月27日至5月28日。面试公告将于5月23日发布,明确面试有关工作安排,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地点在长沙。 面试结束公布综合成绩后,随机组织开展体检、考察等后续工作。 咨询电话:0738-8317042(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附件1.娄底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充录用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人员名单 附件2.娄底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补充录用审查和体能测评联系表 附件3.娄底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情况表
中共娄底市委组织部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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