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邵阳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要求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司法助理员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体检入围人员 按照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招录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体检入围人员详见分批次发布在邵阳市党建网的《邵阳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实施单位、时间及集合地点 1.市公安局所有职位(含大祥分局、双清分局、北塔分局)由市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以市公安局通知为准。 2.全市法院系统职位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以市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为准。 3.全市检察院系统职位由市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以市检察院通知为准。 4.其他市直机关职位由市直招录机关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以市直各招录机关通知为准。 5.各县市区职位由各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以各县市区体检组织实施单位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赶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2.建议体检前一天禁酒、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晚上8:00后不再进食并休息好,体检当日必须空腹参加,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近期免冠彩色1寸照片一张。 4.体检费用以体检医院公布的标准由体检医院收取。体检中如需增加体检项目或体检项目复查,其费用由体检人员另行缴纳。请各位体检人员备足体检费用。 5.不按规定时间或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拒绝专项检查或复检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对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作弊行为的考生或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作出相应处理。 6.考生必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前,携带的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机并上交工作人员;体检过程中,禁止考生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考生亲友或其他无关人员等不得陪同或尾随至体检医院,更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或医护人员接触。否则,按违纪处理。已怀孕、月经期的考生,请提前告知医护人员。体检时,以序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在体检时只能报序号,不得向医护人员透露个人身份信息。 7.请考生在邵不离邵,保持电话畅通,电话无法联系者,责任自负。 8.体检咨询电话见表中招录单位联系电话。 点击下载文件:附件:邵阳市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联系方式.xls
邵阳市公务员局
2023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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