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和做好相应准备,现将税务机关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经历”。报考此类职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请在“备注”栏注明:“服务基层项目合同约定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本人确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报考此类职位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请在“备注”栏注明:“本人在军队服役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二、根据税务系统基层工作实际需要,2020年度公务员招录职位中,资格条件要求为“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一般应在2020年1月1日至招录机关通知报到之日(预计为2020年7月底)之间。 三、关于招考专业,详见下表及其说明:
说明:1.本表根据2020年度税务机关实际岗位需求进行编制,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所有专业。考生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个别相近专业拟尝试报考的,请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并请务必在“学科成绩”或“备注”等栏目内完整填报所有学科名称及其成绩,由招录机关根据考生实际情况及本单位人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2.对于部分接受大专学历报考的职位,大专学历考生请根据所学专业,参照上表确定属于哪个专业类别。确定依据主要有以下两项:一是大专专业名称及所学课程与上表中某个专业比较接近;二是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学大专专业对应的“接续本科专业举例”范围内包含上表中某个专业。经考生本人确认属于上表某个专业类别的,可报考相关职位,报考时请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 3.专业学位硕士所学专业名称在表中的,可以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如“会计专业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4.考生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这些专业类别均可报考。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
转载自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网站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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