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其他规定 (1)考生必须本人亲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委托其他人员代审。 (2)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审查单位在考生准考证上签署“审查合格”意见并盖章。考生进入面试时,须出具此盖章准考证原件。 (3)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对于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的,资格审查为不合格。对于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生资格。 (4)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参加审查,逾期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5)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考职位拟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1:2比例的,在报考该职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仅递补一次。 (6)根据现场资格审核情况将及时发布递补资格审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公告信息。 五、联系电话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人事处:0731-85799356。 特此公告。 附件1、现场资格审查分组安排表 附件2、现场资格审查日程组安排表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
2017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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