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和保障办案安全,经衡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向社会公开招录15名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和6名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一)计划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15名,其中男性12名,女性3名。 (二)计划招录6名聘用制书记员。 二、招录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履行职责能力;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报考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职位的,退伍军人(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即可报考)、警校毕业生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 (四)招考录取后服从组织分配; (五)身体健康; (六)年龄在28周岁(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七)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男性身高要求170cm以上(含170cm),女性160cm以上(含160cm); (八)报考聘用制书记员的,具备计算机基础知识,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能够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制作各种表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录条件: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曾因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相关政策、纪律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 (四)其他不符合报考情形的。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衡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衡阳党建网,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外网等网络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9月29日,其中9月26日至9月27日节假日休息不报名。 2、报名地点: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大楼一楼大厅(华新开发区芙蓉路6号)。 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学历证书和有效身份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其中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要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如果报考人员属在职人员的,需要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意见书,如是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报考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需要填写《2015年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报考聘用制书记员需要填写《2015年衡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报名参与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资格审查 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材料后即对原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或录用资格。 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少于1:3,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专业技能特殊,在报名后达不到比例的职位是否开考,由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考单位研究决定。 (四)笔试 1、笔试科目 (1)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公安基础知识。 (2)聘用制书记员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计算机操作考试(主要测试文字录入和制表能力)。 2、笔试准考证发放方式、时间:2015年10月17日至2015年10月18日由本人持身份证到衡阳市人民检察院314办公室领取。 3、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1日。 4、笔试地点:衡阳市人民检察院九楼大会议室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评对象为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在面试之前进行,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评由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会同纪检监察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3、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有关选定的项目实施。 4、体能测评对单个对象只能进行一次,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 5、体能测评人数原则上按照招录计划1:2比例进行。因报考人员放弃和其他原因不能参加体能测评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果已经没有人员递补的,按实际参加体能测评人数进行;因体能测评不合格造成招录计划达不到1:2的,但体能测评合格人数又高于招录计划数的,按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环节。 (六)面试 1、面试由市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市检察院政治部、法警支队到面试现场进行监督。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其中聘用制书记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按计算机操作成绩排序),按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聘用制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招考职位面试对象达不到招录计划1:2的,按面试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但又低于1:2的,以笔试和面试折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该职位的人员面试成绩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2、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