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程序,经国家公务员局、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批复(人录字〔2015〕76号),同意录用涂晓康等295名同志为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现将2015年度新录用公务员办理报到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5年度新录用公务员的报到时间为:2015年8月3日—8月10日。 二、报到地点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各市州国家税务局人事部门。 三、报到程序 (一)各新录用公务员接到本通知后,要及时联系所报考单位的市州局人事科(处),询问确定人事档案转递、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就业派遣(改派)、报到须提交审核的证件资料等相关事项。 (二)新录用公务员正式报到前,要完成档案转递、党(团)组织关系转入、就业派遣(改派)等相关手续。人事档案转递到市州局人事科(处),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党(团)关系转入所报考县(市、区)国税局所在地的党(团)委组织部。派遣证抬头请开具到XXX市(州)国税局XXX县(市、区)国税局。 (三)报到时,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以备查,具体证件资料有:身份证、户口本(或公安局开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派遣证(应届生提供)、原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在职人员提供)、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待业证明(待业人员提供)、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报考职位有要求的提供,丢失的请出具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心出具的成绩合格证明)、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中高级会计师证件(报考职位有要求的提供)。 以上证件、资料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资料必须完整有效。证件、资料不全的,一律不予办理报到手续,待资料齐全后再办理报到手续。证件、资料经审核确认不符合录用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的,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录用资格。 (四)新录用公务员在市州局办理完报到手续后,要根据市(州)局统一安排,携带市(州)局人事科(处)开具的录用通知书和行政介绍信,按时到所报考的县(市、区)国税局报到。 四、注意事项 (一)新录用公务员务必仔细阅读通知,明确报到要求、程序和时限,及时办理报到手续。凡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取消公务员录用,并按规定报国家公务员局备案;凡无故放弃公务员录用资格的,将按规定记入国家公务员考试诚信失信档案。 (二)新录用公务员的人事档案一律不得由本人携带,须由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按照档案管理、转递的有关规定转寄到新录用公务员所报考县(市、区)国税局所在市(州)国税局人事科(处)。 (三)为加强各单位对新录用公务员熟悉了解,帮助新进人员更好更快适应新工作、新环境,请新录用公务员准备个人简历(简历模板见附件3)两份,分别交市州局人事科(处)和县(市、区)局人事教育科。 (四)新录用公务员报到后,要积极调整心态,主动融入单位集体,尽快转变角色,熟悉税收工作,适应岗位要求,不断提高实践工作能力和工作业务水平。 (五)如遇其他问题,请及时与各市(州)国家税务局人事科(处)或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电话0731-85500135)联系。 2015年7月15日 更多公考资讯敬请关注考德上公培官方微信:hunank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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