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3名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国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 (二)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 (四)男性,身体健康。 (五)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报名: (一)任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未满的公务员。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三)受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五)有不符合职位选调任职要求的其它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以中国邮政EMS邮寄材料方式进行。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4年8月10日(以邮局寄出邮戳时间为准)。1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寄来材料恕不退回): 1、填妥的《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一);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公务员登记表、录用公务员审批表、现职务任免文件复印件; 3、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