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岳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14年岳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定于6月11日、12日、15日三天(考生体检具体名单及分组时间见附件)进行体检。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湖南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体检对象按照招考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实际参加面试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分。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入围体检考生携带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按相应分组日期早上6:30前在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湘北人才市场,公务员面试地点)三楼大会议室集中验证抽签宣读纪律后,统一乘车前往医院参加体检。 参加体检的考生每人准备体检费450元左右(如需加试项目或复检,费用另缴),具体费用由体检医院按标准统一收取。 三、体检须知 (一)考生必须携带正式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指定的地点参加抽签验证。早上7:00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三)在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服从带队人员管理,遵守体检程序,体检时,以抽签号代替考生姓名,考生只报抽签号。 (四)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逐项检查,体检时,不得大声喧哗,须保持体检现场秩序。 (五)体检时,严禁考生与外界联系,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严肃查处。 (六)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根据违纪事实做出处理。 (七)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体检资格: 1.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的; 2.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扰乱体检秩序的; 3.以伪造证件、证明等手段取得体检资格的; 4.由他人代体检或代他人体检的; 5. 有其它弄虚作假行为的。 四、体检标准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法院审判业务、检察院检察业务职位的人员,要求肢体健全,无色盲、斜视、内斜视。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联系电话:0730-8882326 附件: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