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湖北省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安排,现将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5月29日- 5月30日。每天上午8:00至下午5: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在湖北省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8楼会议室(宜昌市沿江大道43号)。考生可乘坐市内2、6、11、25路公共汽车直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前或就近下车,乘坐19、24路到市一中站下车南行200米左右。 三、资格复审方法 (一)考生原则上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到现场的,也可委托他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复审;也可将材料扫描后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29日下午18:00前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进行审查,邮件发送后请通过咨询电话确认。电子邮件地址具体为: 市直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304189854@qq.com (含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葛洲坝人民法院、检察院) 宜都市职位:67992625@qq.com 枝江市职位:gbk4214570@163.com 当阳市职位:dysjzb@163.com 远安县职位:406443144@qq.com 兴山县职位:ldl19640605@163.com 秭归县职位:zgxgbk@126.com 长阳县职位:cyxjb@126.com 五峰县职位:hgk20042003@yahoo.com.cn 夷陵区职位:ylqgbk@163.com 西陵区职位:1612800906@163.com 伍家岗区职位:wjgqwzzb@163.com 点军区职位:zhaohua1916@foxmail.com 猇亭区职位:285782979@qq.com (二)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通过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招录机关。 四、资格复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应提供: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 2、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可顺利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 3、《报名登记表》; 4、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 5、招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料; 6、对201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应当出具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其他考生应提供: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证件; 2、《报名登记表》; 3、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时提供);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出具的试用期已满、无约定或已满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且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及退役的大学生士兵”职位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项目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参加“三支一扶”项目的要提供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湖北省委出具的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证明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及复印件;退役的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退役证明和本人退役证; 6、报考遴选选调生职位的,要提供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乡镇工作经历满2年的证明原件1份(必须是行政关系和实际工作都在乡镇街道,不包括挂职和借用工作经历); 7、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证明、个人能力和业绩材料等。 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和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其报考资料原件在考察时复核。 咨询电话: 6056396、6252140 附:宜昌市2013年遴选选调生和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中共宜昌市委组织部 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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