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初审需要报送的材料如下: 一、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准予毕业的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少数民族证明(岗位不要求的不需要报送)。毕业证明内容需包括以下内容“该考生已完成规定学分,如论文答辩顺利完成并在毕业前未发生违法事件即可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二、其他人员。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岗位不要求不需要报送)、户籍证明(或户口本),少数民族证明(岗位不要求的不需要报送)。 三、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需要提供相关服务经历证明。每位考生都需携带报名登记表、准考证、身份证。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不能送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送达,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人无法提供身份证原件的,可在复印件上签名。 四、报送材料时间6月3日—6月20日(节假日不上班)。逾期未送达者视为放弃。 五、报送地点:五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岗。联系电话:31879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