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2013年度考试录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为做好铁路检察系统考生(非捆绑类)现场资格审查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确认 1、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人员范围 报考省人民检察院铁路检察系统检察工作人员1类、2类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表) 2、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时间:2013年5月8日(8:30-16:00)。 3、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要求 现场资格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确认,不得由他人代替,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 考生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材料: 1、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的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2、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笔试准考证1份; 4、考生本人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此项仅201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 5、考生本人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相关复印件各1份; 6、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所在院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或相关证明原件(需注明院系、专业、学制、毕业时间、是否为统招、毕业后能否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7、2011年、2012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毕业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或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或存档证明原件; 8、其他社会非在职考生须由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存档证明原件及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9、社会在职考生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及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10、现场资格材料审核后,需考生本人在报名表上签字。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其他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取消考生面试该职位的资格。 二、现场资格审查和职位申报地点: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松花江街111号(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分院四楼干部处) 三、咨询电话及联系人 郑方泉:15004516628 周滨:13936278163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 二O一三年五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