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公务员招考面试人选资格确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确认范围 按照笔试成绩和有关规定,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 二、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一)党群机关: 时间:2013年5月8日(周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地点:佳木斯市行政中心大厦900会议室。 联系电话:0454-8511063 (二)政府机关: 时间:5月9日(周四)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地点:佳木斯市劳动保障大厦一楼大厅(长安西路1335号)。 联系电话:0454-8222895 三、考生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复印件,粘贴与网上报名相一致照片的资格确认表(公告附件),另附一寸照片2张。 2、2013届统招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材料应包括学历、专业、入学和毕业时间等内容;非2012届统招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网页。 3、招考条件要求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要求具有“会计资格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要求是“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党组织的证明材料。 四、有关具体要求 1、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确认,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报考者面试资格,并依次进行递补。 中共佳木斯市市委组织部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