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3年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现就2013年度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确认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3年5月9日上午8:30-11:30 2013年5月9日下午14:00-17:00 具体时间安排详见附表 地点: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联系电话:0456—8260792 地址:黑河市通江路31号(黑河市商贸大厦北侧) 二、参加确认考生范围 报考黑河市各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考生,按招考计划录用人数1:3的比例、且达到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资格确认人选。 三、相关要求 (一)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毕业生,需所在院校盖章的相关证明,证明中要注明院系、专业、学制、学历、毕业时间等)。 4、招考职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如:项目生和公益岗位的考生要出具省相关部门认定证明手续,限中共党员职位的需要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党员证明)。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6、考生需要自行下载并填写一份《2013年黑河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资格确认表》(见附件)。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逾期不到现场进行确认者,视为自动弃权面试资格。 2、考生携带的证件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参加面试的资格。 3、考生务必于2013年5月8日上午11:00前,主动与组织、人社部门联系。报考党群部门的考生与黑河市委组织部电话(0456—8224302)联系;报考政府部门的考生主动与黑河市人社局电话(0456—8260767)联系。 附件: 中共黑河市委组织部 黑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