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7年1月14日上午8:30—11:30,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考场地点在准考证上注明。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为1张试卷,内容包括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考试时限为18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7年1月1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四)面试 2017年1月15日前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面试通知单,1月16日在石家庄进行面试(面试前召开入围人员恳谈会,请务必参加),面试具体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将在面试通知单注明。 面试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100分×40%+面试成绩100分×60%=总成绩”的方法计算总成绩。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选调数量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组织部组织,体检时间初定1月17日。体检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参加社会实践、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排序顺延递补(遇有总成绩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