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度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规定,笔试成绩公布后,各遴选机关需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遴选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有业务水平测试的按遴选计划5:1的比例),与省直机关面试对象出现交叉的按遴选计划5: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遴选机关可降低比例或核减计划,也可取消职位计划。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2月1日(星期三)(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号楼人力资源市场1楼大厅(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118号)。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度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签署意见并盖章,原件交遴选机关审查留存)。 5.最新的干部任免表,由本人工作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6.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由本人工作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7.遴选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委托函、考生及代为审查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遴选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遴选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复审,不得进入面试。 4.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请佩戴好口罩。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遴选机关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不再另行公告。 附件:2022年度株洲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株洲市公务员局
2023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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