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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5人

来源:未知时间:2021-07-01 16:58考德上教育V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队伍结构,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遴选娄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共面向全市公开遴选5名娄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工作人员,具体见《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遴选范围与条件


(一)遴选范围
娄底市范围内各级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公登记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6.符合职位(岗位)要求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其他事项
1. 本方案所称“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数,工作经历均以公告之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2.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新录用(聘用)试用期内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现单位工作或提拔不满一年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收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岗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日至7月14日(具体时间为10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娄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事科306室(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155号,联系人:李飞飞0738-8288117,18073887780)。
现场报名所需资料:《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近期高清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均需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签名。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未在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提供材料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遴选职位(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故意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取消其遴选资格,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


(二)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2021年7月19日至7月23日(具体为时间为5个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到娄底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人事科306室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1.开考比例。遴选职位(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核减遴选计划。
2.内容与形式。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依法行政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分值10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面试
1、开考比例。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出现缺考时,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数与职位(岗位)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为2: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研究可降低比例或核减遴选计划。
2、内容与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面试人员履行职位(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分值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


(五)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与遴选职位(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1:1,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重点是根据职位(岗位)要求,审查考察对象 “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
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职位(岗位)空缺,不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遴选人员
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遴选人员,按程序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八)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
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结果的,正式确定为遴选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娄底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进行,由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工作人员凡违反纪律,徇私舞弊,失职渎职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本次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在娄底党建网、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官方网站予以公告。
4.本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娄底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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