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5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现将全国政协办公厅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职位按照1:5的比例,确定以下35名面试人选(职位内按准考证号排序):
二、面试前邮寄相关材料 请考生于7月2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恕不接待本人或其他快递公司送达): (1)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4)现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正反面);(5)已获得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须用A4纸复印或打印,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盖章。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全国政协人事局干部处,邮编100811。请在信封上注明“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材料”。 三、面试地点:全国政协机关,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3号(乘7、13、42、47、101、102、103、409、603、612、685路公交车白塔寺站下车,从白塔寺十字路口步行向南300米路西)。 四、面试时间为7月30日。请考生于早7:40前携带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全国政协机关传达室报到。请提前查询乘车路线,准时参加面试,迟到或缺席视为自行放弃面试。 五、面试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由面试人员自理。 六、联系电话:010-66191510,66191517。
全国政协办公厅人事局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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