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干部队伍建设,改善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知识结构,充实工作力量,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1、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2、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 4、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选调人数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字综合工作人员3人。 三、选调资格条件 1、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具有较好的思维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4、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 7月 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2年以上的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31日); 6、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8、拟调入人员需试用三个月。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具体组织实施。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湖南领导人才网、湘潭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gtan.gov.cn)、湘潭日报等媒体上发布 。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4年7 月1日至 7月15日。 2、报名地点:湘潭市芙蓉中路市人民政府办公楼B栋405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联系电话:58570009);通过网络报名的,将报名表连同相关资料电子版本发至人事科邮箱:xtzfbrsk@163.com。 3、所需资料: (1)《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下载或报名地点领取,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3)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身份证明; (4)参选的理由及其他有关能证明其能力、业绩的材料。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的在报名时审查有关资料;通过网络报名的,在笔试前一天对有关材料原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方能开考,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考生在面试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笔试考命题作文,笔试结束后,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实地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思辨性行政能力测试两个程序进行,并分别按调研报告成绩占50%、思辨性行政能力测试成绩占50%综合计入面试总成绩。 (四)考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采取适当方式对入围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五)体检:根据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进行体检,如有不合格者,则从考察合格者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六)讨论决定、公示: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经市政府办公室党组集体研究确定试用人选,并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七)试用和调入:拟调入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合格者办理调入手续。 六、工作要求 干部选调工作严格按照选调条件和规定程序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未尽事宜,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负责解释(联系电话:58570009)。 附: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研究室)2014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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