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及名额 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层副职职位 1名。 三、选调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满3年(含试用期,截止到2013年11月30日),男性; (二)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三)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2010—2012年,含2010年新录用人员考核不定档); (四)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 (五)身体健康。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审核 1、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11月27-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188号1号楼116室)。 3、报名办法:报考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公务员登记表的复印件(需加盖核对章及核对人签名)、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面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则不开考。 5、凡报考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其计算时间统一截止为2013年11月30日。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人数1:1,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遇笔试成绩同分的,则另行加试(加试办法、时间另行确定)。如有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五)选调。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党组根据笔试和考察等情况,按照行政机关工作职能和岗位匹配性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整个选调过程中考试的成绩、入围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均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公布。咨询电话:0577—88030811、55883081。 六、本公告由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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